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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规划资源深汕〔2023〕74号
深圳市深汕特别协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电力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申请办理华润电厂项目用地2013协007、2015协001宗地合宗事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准绳,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状况
(一)合宗前
2013协007宗位置于深汕特别协作区小漠镇澳仔沟村南浮岭,权益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协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土空中积123103平方米,土地用处为工业用地,土地运用年期50年(2013年4月7日起至2063年4月6日止),总建筑面积123103平方米。
2015协001宗位置于深汕特别协作区小漠镇大澳村澳仔沟片,权益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协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土空中积250654平方米,土地用处为工业用地,土地运用年期50年(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65年12月29日止),总建筑面积375981平方米。
2013协007、2015协001宗地的土地用处均为工业用地,在空间位置上紧邻。
(二)合宗后
合宗后宗地号X2023-0004,用空中积为373757平方米,为上述两宗地分项功用的数量之和。土地用处为普通工业用地,土地运用年期为50年(2013年4月7日起至2063年4月6日止),权益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协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及地点
公示期为20天,自2023年4月26日至5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宗地合宗有意见或倡议,请运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络方式经过书面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联络,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商报》及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文贞楼一栋2楼)
附件:合宗表示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络人及电话:赖工,0755-2210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