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等有关请求,我局组织展开了《深圳市光明区疆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分区规划》已构成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则》《深圳市行政听证方法》等有关规则,我局拟就《分区规划》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31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藏大厦405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事项、内容
拟对《分区规划》停止听证。
五、申请参与听证的条件与请求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均可申请参与听证,公民、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能够推选代表参与听证;
(二)拟参与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益。本次听证代表名额9至15名,如报名人数过多,我局将采取公证摇号、抽签(优先从申请人中约请相关范畴的专家、学者)等方式予以肯定;
(三)一旦经过审核肯定为听证代表的,必需自己参与,并客观反映实践状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六、其他
(一)听证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整民事行为才能;
(二)个人申请的应持自己身份证件及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的须持单位有效引荐信、自己身份证件及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大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
(报纸公示不含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光明区政府在线及我局网站)
七、通告阐明
本次通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报刊、网站和实地同时展现:
(一)报刊:深圳商报
(二)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三)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效劳中心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藏大厦一楼大厅
联络人:邱工、黄工
联络电话:23466344、23466158
传真:88219876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藏大厦404室
邮编:518107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