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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完善金融稳定立法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

2023-3-15  阅读次数:154
来源:央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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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5 17: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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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完善金融稳定立法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

近日,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金融稳定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总结2022年金融稳定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金融稳定工作。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2022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有效处置化解突出风险点,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制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果,有力维护了金融稳定大局。

会议指出,我国金融运行整体稳健,风险可控。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业资产占比超过九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特别是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压舱石”。少数问题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要进展,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整治,金融市场运行平稳。

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稳定系统要牢牢坚持党对金融稳定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金融风险处置各方责任,积极稳妥压降存量高风险机构。要加强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评估,推动金融风险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加大追赃挽损和反腐问责力度,防范道德风险。要加快推进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稳定立法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制度,更好发挥存款保险功能。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之以恒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央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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