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松岗街道上头田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松岗街道规划恒嘉路与松裕路交汇处,拟撤除范围用空中积为48853平方米。深圳市家年投资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该更新单元归入城市更新单元方案。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方法施行细则》、《深圳市撤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方案管理规则》及市、区相关请求,现将该更新单元范围及更新意愿达成状况停止公示,详细事项如下: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2号。
(二)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三)深圳市东方上头田股份协作公司、深圳市东方西山股份协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东方经济开展公司办公楼。
(四)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规划恒嘉路与松裕路交汇处。
二、网上公示网址
网址: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官网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宝安日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五、意见反应
1、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状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资料,向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
2、个人反应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络方式; 3、单位反应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络方式;
4、如有拜托的,需提交受权拜托书、拜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络方式。
六、联络人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冯工、方工
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2号。
电话(工作时间):29985952 29985183
传真:29996657
七、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为核实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达成状况,不触及规划计划及搬迁补偿安顿等任何其它事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意愿达成状况认定的主要根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