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狮明路(华夏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林木采伐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11 16:33 【字体:大中小 】 视力维护色:
依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准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就狮明路(华夏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占用林地范围内林木采伐事宜有关状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根本状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项目称号 |
狮明路(华夏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 |
||
项目批准机关 |
深圳市光明区开展和变革局 |
批准文号 |
深光发改〔2021〕244号 |
采伐地点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 |
||
采伐面积 |
0.4617公顷 |
||
采伐树种 |
荔枝 |
||
采伐方式 |
皆伐 |
||
备注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三、意见反应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络方式
联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藏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络人:刘工
联络电话:0755-27160867
传真号码:88219876
附件:伐区位置表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