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07:27:1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北京日报》4月24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4月23日联合出台针对商业办公类房地产项目的监管细则,规定3月26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均需要按照“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的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将会被依法收回土地。
此前,北京市政府于3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令禁止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如果不符合要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而4月23日新出台的《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则是上述公告的实施细则。根据这份《通知》,上述公告中规定的“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是指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商业、办公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是按照单层套内建筑面积核算。
《通知》要求,对于建设单位在2017年3月26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则应按公告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申请商业办公类项目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规划、住建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划用途完成施工,对于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涉嫌改变为居住等其他用途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验收。
如果开发商被发现存在违反公告及通知,还将面临重罚。《通知》规定,在执法检查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要求,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据北京市住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管机构将加强对商业办公类项目的监督执法,重点检查商业办公类项目是否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是否按照规划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发现涉嫌改变原规划用途的工程,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整改。对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划国土部门将依法收回土地,并限制违法开发企业在北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拍其他土地。